对经济学界最早提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之承包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部分法学学者尚存质疑。梳理并反思经济学界与法学界对两权分离论争的三个焦点,可以发现两权分离有坚实的现实基础;但是经济学界关于两权分离之经营权抵押和承包权归属于成员权的表述尚需修正,法学界部分学者对两权分离适用范围以及承包权的解读亦应矫正。简言之,土地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既是对农用地流转实践的一种发现、提炼,又是今后一段时期引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入股、担保,乃至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等诸项改革的发展主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