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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立法主体补白发布时间:1998-11-06  点击数:
作 者:陈章干
关键词: 行政法; 行政立法; 主体;
摘 要:

 行政立法主体,不仅包括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机关,还应当包括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其他行政机关。因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可以、而且有必要把某些立法权授予其他行政机关行使;其他行政机关依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实质上就是一种立法行为。认识和肯定这种行政立法主体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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