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年在波兰华沙通过《统一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时,参与国大多处于同一发展阶段,今天的情况已发生剧变,当事国已超过百个。因此,应加强对关于旅客伤亡、侵权责任等新的冲突规范的研究,同时也应通过国家间的集体合作,对目前的《华沙公约》与《海牙议定书》加紧进行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