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冲突是对事实本身和法律规则本身的认识不同所导致的。识别包含有两个互相不可分割的方面 :一是事实和法律规则 ;二是识别者自身。对识别制度进行反思就会发现 ,识别者自身在以往的研究中常被忽视。这是因为识别者把要被识别的对象作为独立于我的客体对待。识别是在二者间对话的过程中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