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政府制度的创新都存在传统与现代的张力,处理张力的方式不同将导致不同的创新效果。由于不同国家决定制度变迁的关键性变量不同,即使相同的制度起源也会导致不同的政府制度演变路向。任何人为的制度设计都脱离不了制度的自然演化规律,制度设计的成效取决于对这种规律的把握。社会制度的变迁有其共同的特点和规律,但经济、政治等不同领域的制度一定还有自己的特点和规律。那种把个人、团体和政府作为制度创新主体的观点,仍然摆脱不了人民群众和个人历史作用的相互关系问题。政府制度创新的成效问题,不能停留在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关于衡量经济制度效率的观点上,必须引入唯物史观和结合实践效果来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