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行政委托已经成为行政法发展的一个趋势。同时,行政委托中也存在着许多不尽如意的地方。为规范行政委托,我们必须在完善一般行政监督机制的基础上,健全行政委托审查制度、建立费随事转制度、建构“披上行政主体面纱”理论,从而实现行政委托监督机制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