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前身GATT实现了从契约到法律的发展,而WTO法则是主权国家为促进贸易自由化创立的一整套法律体系,具有明显的法律性。WTO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与传统的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均有交叉重叠部分,自身构成一个动态发展的部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