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诸岛是我国的固有领土,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周边国家为了争夺该海域的资源,纷纷开始对南海诸岛实施抢占、提出领土主张,南海局势向着复杂化、国际化的方向恶化。我国一贯主张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南海争端,提出了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政策主张。南海争端其他各方对此并无积极响应,近年来仍然以各种方式强化对岛礁的占领,使南海局势更加复杂。本文从国际法学角度,讨论了国际仲裁作为领土争端解决方法的优越性和局限性,分析了南海诸岛争端国际仲裁所面临的有关实体法、程序法问题,希望能为探寻南海争端的解决方式提供另一种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