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的市民社会概念包含了人类自由本性实现的两个合理性层次:即公民作为需要和利己的个体在市场经济体系中充分实现其特殊利益和目的的自由实践,以及作为自治主体自愿选择或加入某种社会团体或共同体的自由实践。前者主要是指实现个人所有权的需要体系,体现为公民的经济自由;后者则更多地体现为公民对自身自由与权利的自我维护或自治,体现为公民的政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