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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姻缔结中的意思表示瑕疵及其效力发布时间:2016-09-06  点击数:
作 者:冉克平;
关键词:婚姻缔结;意思表示瑕疵;通谋虚伪表示;心中保留;重大误解;欺诈胁迫
摘 要:

从合同法、继承法、婚姻家庭法等抽象出意思表示及其瑕疵,作为共同的公因式原则上可以适用于婚姻缔结行为。婚姻缔结之中可能存在意思表示瑕疵,例如心中保留、通谋虚伪表示、错误(重大误解)、欺诈以及胁迫等类型。在效力上,缔结婚姻一方心中保留不影响婚姻的效力,但是因双方通谋虚伪表示、错误、欺诈以及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属于可撤销之婚姻。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维护以及未成年子女的保护的原则,缔结婚姻时瑕疵意思表示效力例外应予以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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