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哲学地位的认识上存在着一个误区,好像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形态》中只是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而没有创立唯物主义辩证法,甚至认为只有历史唯物主义才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新哲学。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其根本原因就在受到传统哲学把两个对子作为哲学评价标准的严重影响。如果我们能够从哲学基本问题的当代表现形式———理论和实际的关系问题出发,去追寻哲学形态评价上的更高层次(也是最高层次),我们就会发现:在《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新哲学已经从根本上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上升到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关系的高度来认识,实现了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有机统一,而不是在阐述一个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历史唯物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