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之现代民主国家的构建理念和模式,禅宗在思想观念和制度建设的理念方面都明显缺乏权利意识。丛林制度的组织原则和价值取向是集体主义的,僧众却并不将集体设定为自我人生的目标,对公共事物的关注不够,参与意识不强。这两者使得僧众既丧失了消极权利,又放弃了积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