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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小区的现行法径路发布时间:2016-05-06  点击数:
作 者:高圣平;
关键词:开放小区;业主共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补偿
摘 要:

开放小区将改变现行法之下的业主权利结构。小区中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等不再属于业主的共有部分,这些地上附着物所占有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将不再是业主共有,供地模式将由有期限的出让转变为无期限的划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逐步推行街区制,可以采行征收的方法,公共地役权路径在现行法上无法展开。《物权法》和《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征收规定可资参照。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开放小区中征收条件上的一些特殊性,并采行补偿措施的多元化与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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