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重要变化之一,是将党纪与国法进行了较为清晰的界分。但若过于理想化地界分党纪与国法,不仅与我国现有的政治结构不符,也与纪检运行体制不符。与其强化党纪与国法的区分,毋宁加强执纪与执法的制度衔接和有效协同,这是执政党推进依规执纪和依法治国应当遵从的基本原则。